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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某被诉非法持毒514.51克,建议判刑高达13年8个月,律师辩论显智慧,最终撤诉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2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爱某是陈某的女友,20144月的一天,陈某将500余克毒品及一把自制枪支、若干枪支散件放置在爱某住处后,杨长而去。201458日公安机关在爱某住处搜出了毒品和枪支、枪支配件等物品,随后,陈某、爱某被羁押,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陈某拒不承认其放置毒品和枪支的事实。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审查起诉(两次退查),检察机关以爱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一把)和非法持有毒品(514.51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在十年八个月至十三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之间判处爱某刑罚。法院于20154月开庭审理,庭审中,骆律师讲究庭审质证艺术,用严谨的逻辑思维和询问技巧,迫使陈某当庭承认自已未告知爱某的情况下,偷偷将上述毒品和枪支放置在爱某住处的事实。同时,骆律师还当庭提出了众多爱某不知情的证据线索。经法院查证,决定建议检察机关撤诉,检察机关于201512月撤诉并以“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爱某不起诉。一起煎熬了一年零八个月的刑事案件终于云开雾散,爱某无罪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