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建筑施工
房地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开发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地产物业
法律文集
房屋买卖
建筑施工
房地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物业
工程案例
建筑安全
司法鉴定
建筑公司
工程欠款
房产法规
房屋租赁
文章详细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如何支付价款?
发布时间:
2014年3月15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工程决算,支付价款,在向承包人支付价款后接受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确实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保障承包人价款债权的实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我们
相册影集
法律咨询
专长领域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网站管理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