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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8月27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中建人字[2006]90号

各工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加快提高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2006]37号)(网址http://www.cin.gov.cn/indus/file/2006030702.htm)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建设部要求,本次技能大赛按属地化原则由各省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中央管理的大型施工企业,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预赛,总公司不再另行组织预选赛。

  二、技能比赛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载体。通过组织技能比赛,使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激发广大职工增强本领、提高技能的热情,从而推动全社会技能水平的整体提高。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这次比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选拔出中建系统的能工巧匠参加地区选拔赛,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示出中建建筑业排头兵的技术水平。

  三、总公司将对本次比赛优秀选手进行通报嘉奖。通过地区预选赛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将授予“总公司拔尖人才称号”;在全国总决赛获胜的选手,将授予“总公司首席操作师称号”。

  四、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组织参赛及各赛区预选赛进展情况及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请各单位将负责本次比赛有关组织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