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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后能否再次追讨?

添加时间:2025年9月20日 来源: 济南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szjzfdcls.com/

债务免除后能否再次追讨?

当债权人明确表示免除债务,并且这种免除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免除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原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这意味着除非有特别约定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的无效情况外,债权人无权就已免除的债务再次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可单方面免除债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单方面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这种行为被视为债权人的权利处分行为,一旦做出并通知到债务人,则该债务即告消灭如果债务免除涉及到第三方利益时(比如担保人),则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旦债务被正式免除,则债权人丧失了对该部分债务继续主张的权利。当然,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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