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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法规有哪些?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Tags: 建筑工程劳务法规有哪些,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李福霞律师,厦门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劳务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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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有一系列的建筑工程劳务法规被制定出来,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我们从事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有很多帮助,也能让我们避免触犯法律,同时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的便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劳务法规的具体内容。

一、法律

《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第273条,不允许转包、再分包和主体结构分包。

《建筑法》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再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分包与总包承担连带。

《招投标法》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总包的工程,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招标。

二、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第27条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

三、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6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7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四、行政规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5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第9条 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五、地方性法规

如:《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4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六、地方政府规章

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重要设备、材料,是指涉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的设备和材料,具体名录由市建设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

第8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1、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鼓励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进行招标。

地方政府部门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5条,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的,其施工分包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融资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关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特殊禁止性规定

七、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还对于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了一些特别规定。

不能进行扩大的劳务分包,即只能包清工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但是,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不能约定维修保证金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不得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建设单位不能直接发包劳务作业部分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签约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签约,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因为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和项目部签约符合合同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这是关于建筑工程劳务法规的全部内容介绍,总的来说,各个地方根据法律制定的相关条例对建筑工程劳务可能有着一些不大一样的规定,对此各位也要做一些了解,避免自己在作业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定,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陕西律师。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由于国家法律的制定,促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我国的一些经济活动都会关系到合同的签订。用此来保证我国的经济活动能够充分遵守法律进行。但是在具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时,关于合同的签订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那么,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一、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一、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

四、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 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三、节点工期: 。

四、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五、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 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

二、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工程量计算

一、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二、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