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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的劳动关系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Tags: 工程劳务分包的劳动关系,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李福霞,厦门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劳务分包的劳动关系

  工程劳务分包的劳动关系是什么功臣劳务分包有分包人和承包人,劳务承包人是按劳务分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劳务活动,不可避免地受到劳务分包人的管理和监督。下面就由在本文整理介绍工程劳务分包的劳动关系内容。


  首先,分包人与承包人存在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劳务分包人与劳务承包人之间是基于约定产生的劳务合同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劳务承包人通过所雇佣的劳务人员的施工劳务活动,向劳务分包人履行劳务合同的债务,而劳务分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支付约定的劳务报酬。


  这种劳务合同关系因为一般均按建设部推广的示范文本订立,不易产生模糊之处,在发生争议时可依照具体的条款进行处理。双方法律关系受民事法律的调整和约束。


  其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在劳务分包施工中,劳务人员是作为劳务承包人的成员之一,承担一定的工种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则与制度进行劳动,按劳动数量及质量获取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的关系具备劳动关系的属性,受《劳动法》的调整和约束。


  再次,劳务分包人与劳务人员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劳动分包人对施工劳务的管理和监督是通过对劳务承包人的指示,由劳务承包人通过具体的劳动组织工作而传达于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报酬也不直接由劳务分包人支付,而是由劳务承包人支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务人员的安全,劳务分包人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却不能免责:


  1、是因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造成劳务人员身体伤害的,应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事故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是在劳务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劳务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相应资质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对施工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劳务人员人身损害的,由劳务分包人与劳务承包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工程,工人为城市化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对象,我们应该尊重工人的劳动,在工程的处理过程中,有分包这一做法。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


  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


  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


  二、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它分为分别承包和联合承包两种情况,如果您还有关于分包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师。